農地獎勵設限 學者批便宜行事
明年一月一日將推「對地綠色環境給付」,學者批評農委會便宜行事。(資料照)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農委會明年元旦起全面推「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最新實施細節出來,前4年補貼對象僅限於基期年(1994至2003年)曾有耕作過水稻或契作甘蔗的約20萬農民。學者批評,既然政策目標是農地農用,就應該獎勵有農用的對象,不懂為何非要僅限於水稻戶,明顯是「便宜行事」,應對所有有耕作的農戶補貼,以加速擴大農地農用成效。
「全國國土計畫」將國土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4大分區。農委會近年也大動作盤點農地,甚至拆除違章工廠,就是要力挽狂瀾地遏止農地消失。最新政策「對地綠色環境給付」,就是要讓農地地主、農民看到農業希望。
補貼僅限基期年種水稻農民
不過,台大農業經濟學系教授吳榮杰質疑,種水稻或種番薯,對於農地農用哪有差別?政策只針對種水稻耕戶,還規定必須符合在哪幾年曾種水稻的條件,明顯是便宜行事。
逢甲大學國貿系教授、台灣農村經濟學會理事長楊明憲提到,坊間有很多承租農地耕作的人,礙於地主不願意與其簽定文字契約,導致有農耕但無憑無據而無法申請政府補貼等,因此獎勵政策再好,恐怕部分實際耕作的農戶還是拿不到。
楊明憲還說,目前看來,對地綠色環境給付主要是強調對作物的補助,沒有看到實質獎勵友善環境的部分。他建議,首先要解決實質可領政府補貼的問題,就沒有農用的農地,也應收取回饋金,再把回饋金併到農業發展基金中,鼓勵實質農用的地主。
銜接國土計畫細節未規劃
農委會表示,政策必須要一步步推廣,如果水耕稻作戶無設基期年,恐怕會導致很多未領補助的農民突然轉種水稻,至於銜接國土計畫是一個方向,細節目前還沒有規劃,未來有機會,也會邀集各界人士與地方政府共同研擬相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