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之星移動?NCC:盼業者改為繁體字
2014/02/12 21:2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表示,今日(12)通過國碁電子、台灣之星4G籌設同意書,但這兩家公司分別還有3、7件事項須改正。其中,NCC行動通訊科長陳英俤表示,台灣之星申請資料名稱為「台湾之星移動」,希望業者能改為繁體字。
陳英俤表示,台灣之星交給NCC的申請資料中,申請資料名稱為「台湾之星移動」,裡頭的「湾」字與公司登記名稱不符,建議業者能夠改為繁體字。另外,NCC提到,台灣之星的申請資料中,補件資料需做異動對照;samll cell啟用規劃時間前後不一須改正;補件資料頁碼無連貫需改正;建議刪除催收資料保留年限5年供內部使用;建議刪除關於基地台建設環境狀況不同文字;該公司雖有意與威寶合併,但尚未經NCC同意就將威寶3G網路共用規劃,應先修正。
國碁電子方面,NCC表示,國碁電子財務規劃在5年內沒有損益平衡,需補充說明;希望業者除了提供基地台總數外,能按縣市、偏鄉分別;業者欲保留基地台數量彈性變更機制,建議刪除。
NCC另外補充提到,加上本次的國碁電子及台灣之星,合計已有5家公司獲核發行動寬頻業務籌設同意書,僅剩亞太電信申請案還在審查程序中,預計本(2)月底前可完成審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