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改程序 蔣偉寧:不合適
2012/10/23 19:1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據平面媒體報導,台灣大學進行新任校長遴選,決議修改程序以及相關作業要點,要求校長候選人須有校務會議代表1/3以上的同意推薦為前提。教育部長蔣偉寧對此回應,認為台大遴選程序已經展開,臨時更改規則相當不合適,將與台大進行溝通。
台灣大學近期進行新任校長遴選,日前召開校務會議決議,認為遴選委員會21成員中,9席為台大代表,台大擔憂選出校長不符合師生期待,因此提議校長候選人須有校務會議代表1/3以上的同意為前提,確保新任校長符合台大師生期待。
蔣偉寧認為,台大遴選會在8月份開第一次會議時,已經展開正式程序,不應再修改規則,此舉相當不合適。他指出,大學應尊重遴選委員會的獨立運作,將與台大進行溝通。
台大對此回應,指第一次召開會議時,已有討論相關議題,而10月13日的校務會議中決議增加程序,就會於下次遴選委員會中討論。據了解,台大預計在民國102年3月16日前選出新任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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