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吸毒返台有毒品反應也會吊照! 交通部研擬毒駕車輛銷毀可行性
2026/06/03 09:58 記者黃宜靜/台北報導
交通部擬修法加嚴毒駕的行政罰則。(資料照)
毒駕肇事不斷發生,引起全民憤慨,政府全面加嚴毒駕相關處罰與管制措施。不過,每個國家對於毒品相關規範大不同,有些民眾從合法吸食毒品國家旅遊返台後,若遭檢出有毒品反應還是會被罰!交通部強調,在我國吸毒就是違法,只要被檢驗出毒品反應就會被吊照,另外也會研擬毒駕車輛處以「銷毀」的可行性,避免吸毒者再有機會駕車。
交通部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罰款也將加重,汽車毒駕從3萬元提高到12萬元起跳,機車毒駕從1.5萬元提高到9萬元起跳,且可累加處罰,沒有上限。18歲乘客知情下可連坐罰1.5萬元。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相關修法拚今年底上路。
交通部主秘沈慧虹表示,民眾在國外旅遊時要以當地法律為主,不要違反當地法令,而在台灣吸毒就是違法,民眾就不應該去嘗試、從事違法的行為,一旦吸了毒又去開車,車輛就有可能變成「殺人工具」,每個用路人安全都需要重視,因此沒有任何藉口違法。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門委員趙晉緯表示,很多行為在國外是合法,但在台灣不見得可以,既然在台灣就要遵守台灣的法律。另外,毒駕修法的預防性吊扣、吊銷駕照,就是要求吸毒者不可開車,且須經一定程序才能重新考照;只要被警察機關攔查發現有毒品反應,就適用預防性吊扣吊銷駕照。
雖然刑法第5條第8款有指出,在中華民國領域外施用毒品,中華民國刑法無法處罰;但趙晉緯強調,刑法是屬於刑事罰,而道路管理處罰條例則是屬於行政罰,各有各的適用範圍及對象,對於行政罰而言,只要交通部接到通報,不管是在國內外吸食毒品,都會依照預擬的預防性吊扣、吊銷駕照的處罰處理。
趙晉緯表示,警察機關在攔檢時發現駕駛有毒品反應,開單後就會界接警政系統的自動化通報系統,交通部就會收到相關通報,不論是否於國外吸毒,都會依照研議中的預防性吊扣、吊銷駕照機制處理。但他也坦言,吸毒未駕車者尚未納入界接系統,若是警方確認民眾是在國內吸毒未通報交通部,該民眾也就不會被吊照,但未來也會將這部分納入界接警政系統自動化通報,自動化通報處理。
另外,有民眾反映,交通部針對毒駕加重開罰,僅有開罰功用,甚至更會出現無照駕車情形,認為不論毒駕者是否為車主,應當場將車輛沒入、銷毀;對此,趙晉緯表示,會再研議當場車輛沒入、銷毀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