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議會三讀通過可負擔住宅自治條例 房子登記市府 民眾買永久居住權
2026/05/29 16:5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創全國之先推出的可負擔住宅,議會已三讀通過自治條例,將函行政院核定後實施。(記者謝武雄攝)
桃園市議會臨時會今三讀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將送行政院核定後公布,可負擔住宅官網昨也正式上路,可解答民眾各項疑問,網址:(https://affordablehousing.tycg.gov.tw/)。
住宅發展處長陳智仁表示,可負擔住宅就是可以讓年輕人負擔的起的房子,房價約市價的5到6成,但房子登記在市府名下,民眾買的是「永久居住權」的概念,只要不購買第2棟房子就可一直住下去,由於房價很低,相對的自備款、房貸就比較輕鬆。
陳智仁表示,承購人如果資格不符要搬出或者過世,住都中心也會進行可負擔宅「價值清算」,例如承購人以700萬元購買房子,扣除必要的維修、管理成本一百萬元後剩下600萬元,並在官網的交易平台標售,標售的底價為600萬元,但得標價不超過700萬元,如果住宅以700萬元標出,承購人就可拿回700萬元,過世則由繼承人領回,
都市發展局長江南志表示,議會三讀通過自治條例後,「可負擔住宅網」就正式上線,網路有12幅插畫懶人包圖解可負擔住宅基本概念,另有12大主題完整問答及Q&A電子書可供下載,解答民眾的疑難雜症,相關自治條例、政策相關資訊皆揭露於網站上,民眾可透過交易平台線上看屋,查詢可負擔住宅房型及地點等各項詳細資訊,再經由官方媒合申辦交易。
江南志說,桃園市府團隊耗時約三年時間規畫研擬可負擔住宅相關政策,從一開始質疑,歷經跨局處多次溝通討論,最終研擬出完整政策方向,建立介於社會住宅與市場購屋之間的過渡型住宅選項,提供年輕婚育家庭不同居住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