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入學甄試查獲考生違規攜帶行動裝置 招聯會:依規嚴處
2026/05/18 16:17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
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正進行中,卻傳出違規情事。圖為大考情境照。(資料照)
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已展開,但有考生攜帶未經核准之行動裝置應試遭查獲,大學招聯會強調,將依規嚴處,查證屬實將取消考試資格。
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辦理期間為5月14日至5月31日。而大學招聯會今日表示,甄試首個週末期間,已發現有考生於考場攜帶未經核准之行動裝置應試,當場被監試人員查獲。
大學招聯會執秘王泓仁提醒,依據招生簡章規定,考生若有考試舞弊等影響入學公平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呼籲後續應試考生切勿以身試法。
針對違規情事,各大學試務單位均依招生簡章相關規定辦理,以維護考試公平性及整體制度公信力。
招聯會強調,大學申請入學招生作業皆應遵守公平、公正及公開精神;依據簡章「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規定」第12條,考生如有變造、考試舞弊等影響入學公平之情事,在報名後錄取前查覺者,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報名資格或其他適當者處置,情節重大者更會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目前甄試仍持續進行中,招聯會提醒,凡具通訊、攝影或資料傳輸功能之裝置,包括智慧型手機、智慧手錶、智慧眼鏡及藍牙耳機等,未經事先申請核准者,進入考場均不得攜帶或使用,請考生確實遵守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