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牌照稅繳納不因5/1勞動節順延 小心被加徵滯納金
2026/04/21 10:04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
汽車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本月底止,地稅局呼籲民眾不要逾期。(記者謝武雄攝)
115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開徵,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繳納期限至4月30日(四)止,不因勞動節5月1日放假而順延,請民眾把握最後繳納期限,否則會有加徵滯納金,移送強制執行的風險。
地方稅務局表示,以往繳稅期限最後一天若遇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繳納期限順延至次一個工作天(通常為星期一),很多民眾推算只要在5月4日繳納即可,殊不知會因此被開徵滯納金,逾期繳納每逾3日會被加徵應納稅額1%的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最高會被加徵10%滯納金,並移送強制執行。
地方稅務局說明,單筆稅額在3萬元以下,可就近至全家、統一、萊爾富、來來(OK)4家便利商店利用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加上「車號」,查詢及列印小白單後,直接在便利商店櫃臺繳納;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到地方稅務局或派駐桃園、中壢監理站服務櫃臺申請補發,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線上查繳稅」、稅務局官網「視訊客服」、「e觸即發跨域稅務通」補單繳納。
稅務局提醒,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的車輛於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被查獲,依照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除繳納欠稅外,還會按使用期間滯欠的稅款每次處0.3倍罰鍰,最高累計處1倍以下罰鍰,為避免加重民眾負擔,仍請依限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