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反對APP可7天退費 四大協會力挺Google

2011/07/19 17:3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媒體報導,針對台北市政府要求蘋果與Google需提供7天鑑賞期與改善APP的退費機制,台灣四大出版協會今天則表示,應用軟體屬於單日可消費完畢的商品,若給予消費者7天無條件鑑賞退費,將不利於經營數位內容的業者,而台北市政府也表示,雙方有「不排除調整」協商空間的可能。

台北市政府表示,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需給予消費者7日鑑賞期規定,目前已給Google2週期限,要求提供解決方案,但Google堅持以15分鐘試用期為限。基於消費者立場,15分鐘時間著時太短,但他們未必會堅持「無條件退費」的底線,也期望雙方能達成共識,以降低對相關產業的衝擊性。

台灣四大出版協會包括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台灣數位出版聯盟、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中華動漫出版同業協進會等表示,電子書、電影、音樂、應用軟體等數位內容,這類不用1天即可消費完畢的數位商品,若讓消費者在7日鑑賞後,可無條件要求退費,除了不符時宜,對於數位內容的經營業者將十分不利。

台灣四大出版協會也表示,數位內容產品在下載後,便可輕易地複製,也沒有任何配套措施可預防消費者進行複製等,且APP屬新興數位產物,不能單純用以往的郵購案例來解讀。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