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臺北市 14-16 ℃

寶林茶室中毒6死案 北檢補償家屬1人180萬、共1080萬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造成6人死亡,檢方決議補償6人家屬各180萬元的遺屬補償金。(資料照)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造成6人死亡,檢方決議補償6人家屬各180萬元的遺屬補償金。(資料照)

2025/03/13 12:2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寶林茶室信義遠百A13店去年造成32人食物中毒,6人不幸死亡;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依違反食安法、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負責人黎仿軒及店長王順德、代班的越南籍廚師胡清富、主廚周日豪及阮姓內場實習生5人,6名死者家屬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下,陸續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本週開會審議後,決議補償6人家屬各180萬元的遺屬補償金,共補償1080萬元。

檢警調查,去年3月14至18日,北市氣溫變化大,且百貨公司每日營業結束即關閉空調,加上周、阮、胡三人下班後會以水柱清洗廚房地面,廚房悶熱潮濕,有利邦克列酸毒素產生。

粿條若未拆封,可常溫保存,但勘驗監視器發現,去年3月16至17日,周等三人下班時將拆封粿條放在緊鄰水溝旁的置物籃內,18日,阮女繼續使用未冰存的粿條備餐,再拆封5包粿條備用,下班後同樣沒冰存,期間粿條疑已產生毒素。20日起連續5天,胡男仍使用未冰存粿條製作「馳名炒粿條、寶林滑蛋河」,致客人中毒。

檢方認定,胡清富、周日豪及阮姓內場實習生,涉將保存不當導致污染「邦克列酸毒素」的粿條給客人吃,負責人黎仿軒及店長王順德則有未建立及落實食材管理制度等疏失,依違反食安法、刑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並對黎求處4年以上徒刑、胡4年2個月以上徒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impression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