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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怖前任握性愛影片威脅 女暗錄「強暴錄音」倒打

    高雄市尼印籍移工與同鄉女友鬧翻,女同鄉錄下「強暴錄音」檔自保告上法院。(情境照)

    高雄市尼印籍移工與同鄉女友鬧翻,女同鄉錄下「強暴錄音」檔自保告上法院。(情境照)

    2025/01/02 07:25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尼印籍移工與同鄉女友鬧翻,前任男友竟以握性愛影片相威脅復合,女同鄉也非省油的燈,錄下「強暴錄音」檔自保並告上法院,男移工被依強制性交、恐嚇等4罪,判處徒刑4年7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印尼籍移工R男與同鄉A女曾為男女朋友,兩人交往一段時間後,A女發現R男腳踏兩條船有意疏遠,但R不放手,去年5月間,以握有之前兩人拍下的性愛影片,揚言對外散布威脅,要求A女於視訊通話中自行攝錄裸露胸部之性影像供其觀覽。

    A女不從,R男則變本加利,傳訊威脅「妳不要鬧事,不要亂來,我會殺妳」、「妳繼續這樣鬧,妳小心一點,妳的家庭會毀掉」。

    A女為求自保報警提告,R男遭收押,A女除了保留R男對她威脅的訊息外,並拿出先前男友將她帶到公司宿舍時,她偷偷以手機錄下的「強暴錄音」,過程中A女不斷拒絕性愛,「我不要、不要,你這樣是強姦我」,R男仍硬上得逞。

    橋頭地院審理時,R始終否認性侵,辯稱兩人是合意發生關係,但法官勘驗A女提出「強暴錄音」檔,以及兩人的恐嚇威脅對話,認被告R男犯行明確,依強制性交罪、恐嚇危害安全罪、恐嚇使人攝錄性影像未遂罪等共4罪,判處徒刑4年7月,其中4年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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