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各文創園區委由文化基金會管理 挨批黑機關

桃園有許多廳舍經營成效不佳,市府決定收回委由基金會管理,其中,壢景町平均每天只有35人次,少得可憐,遭審計處檢討。(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共有13處文創園區及城市故事館,但營運成效不佳,遭審計處檢討,其中,壢景町平均每天只有35人次,少得可憐。文化局訂定「桃園市特定文化設施運用辦法」,將廳舍交給基金會管理,期望帶動發展;但議員王珮毓質疑該辦法已經導致文化基金會人員無限膨脹,宛若黑機關。
文化局長邱正生說,目前桃園藝文場館大多採取標租、勞務採購勞務委託模式,標租是得標業者自負盈虧,看重的是商機與消費能力;勞務委託則用於面積不大又缺乏商機廳舍,等於是政府花錢請人經營管理,但這兩種模式合約多半是2年內短約,業者不會投入大筆資金,能引進商業模式有限,廳舍發展自然受限,業者營造出的藝文氛圍與市府想法有落差,市府也不好置喙。
邱正生說,「桃園市特定文化設施運用辦法」並不局限於文化局,也適用其他局處,主要是讓市府捐助成立的基金會成為廳舍管理人,確保廳舍營造氛圍與市府相符,有機會吸引專業餐飲與稍具規模的文創單位駐點,藉人潮帶動發展;目前中原文創園區、桃園土地公文化館就是按這個辦法移交給文化基金會管理,最近這兩處地點活動不少,人潮也變多,該辦法也逐漸看到成效。
王珮毓說,目前文基會的人員已經膨脹到50多人,議會根本管不到,這個辦法根本就是讓基金會變成酬庸的黑機關,如果要將文創園區委託基金會經營,也應該有員額編制,並經議會通過。
議員舒翠玲持不同看法,她說,桃園許多歷史建築極富特色,但早期缺乏專業單位營運管理,發展有限,甚至大門深鎖,十分可惜,透過基金會來經營,可以隨時調整策略,配合市府政策,給民眾更好文化饗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