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交委會投票通過 國軍英雄館等「落日條款」擬再延5年
交通委員會表決通過,落日條款擬再延長5年。(記者蔡昀容攝)
〔記者蔡昀容/台北報導〕國軍英雄館、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等處所無旅館執照,觀光署制定落日條款,給予10年緩衝期合法化,明年1月21日到期。國民黨立委提修法草案,緩衝期再延長5年,至2030年1月21日到期,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表決通過,送院會討論前交付黨團協商。
政府宣導入住合法旅館,但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青年活動中心等「會館」,無旅宿業登記卻收費提供自家人甚至一般民眾住宿,遭批是公部門帶頭違法。觀光署2015年訂落日條款,發展觀光條例70之2條給10年緩衝期,要求2025年1月21日前須取得旅館執照,否則關門。
落日條款制定時有118間會館。已有9家成功轉型旅宿業,16家依規費法收取費用,7家轉作其他用途如餐飲、場地租借,31家放棄經營,33家有意持續經營旅宿,但其中21家無法在期限內取得執照,另22家未來方向未定。
交委會今逐條審查法案,立委傅崐萁、蘇清泉、陳雪生等委員提案修法落日條款,展延5年申領旅館業登記證期限。
觀光署署長周永暉說明,若另訂專法管制特定對象住宿場所,取代旅館業營業程序及相關限制,或是展延期限,將無法保障所有旅客安全及權益,以及現行條文修正之信賴保護原則,希望保留原條文,但可以討論延長至年底。
不過,立委魯明哲、林沛祥、游顥認為,會館也努力作業,但受疫情影響延宕。立委林國成說,會館多有歷史淵源,也有員工要顧,不要說斬就斬。陳雪生說,應去跟會館聊困難點在哪並予以輔導,用緩和的方式處理。
但立委何欣純直言,尚無法取得執照的會館,多數卡在地目問題,例如位處保育區、山坡地等,就算再延10年也難以合法。立委許智傑認為,如果延期幾個月,能增加很多會館取得執照較有效益,再來討論延期。
立委李昆澤回顧落日條款設立原因,會館客人仍屬不特定人,卻沒有取得旅館執照,與合法旅宿業者存在不公平競爭,因此才希望會館合法化,並給予10年時間取得執照;如果修法延長時限,對依法合法化的會館不公平。
各立委堅持己見,召委魯明哲採投票表決,含魯明哲有7人同意,6人不同意,延期5年以陳雪生版本通過,送院會討論前交付黨團協商。周永暉表示,尊重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