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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人本交通」桃市警局6月間加強取締車不讓人與行人違規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執行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行人違規。(警方提供)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執行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行人違規。(警方提供)

2024/06/08 11:07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即起到6月底,持續推動交通大執法,針對行人穿越道路時不走斑馬線、滑手機與駕駛人不停讓行人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盼能維護友善行人的交通環境。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1到3月間的行人死亡事故中,69%是行人與汽車發生碰撞,而發生死亡事故的年齡層有73%是高齡者,主要肇因為車不讓人、行人違規,大隊長鄭文銘說,「人本交通」已是道路管理的主要趨勢,保護行人、行人優先成為道路規劃與執法重點,除持續宣導駕駛人與行人養成「停讓」、「尊重」觀念外,警方也將加強取締。

即起到六月底,警方將在各行政區的重要路口,針對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車不讓人、行人違規,加強取締,鄭文銘呼籲,行人穿越道路時勿滑手機,綠燈秒數足夠時應儘速通過;駕駛人行近路口應「慢看停」、行人在路口應「停看聽」,才能確保生命財產安全;駕駛人若不停讓行人,汽車駕駛人將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處以最高6000元罰鍰,機車駕駛人會被處以1200元罰鍰,但機車駕駛人若1年內2度未停讓行人被取締,將加重處罰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與參加3小時道安講習。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執行交通大執法,加強機車駕駛人違規。(警方提供)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執行交通大執法,加強機車駕駛人違規。(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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