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闖頭城文創園區挖草皮樹木 文化局令停工:恢復原狀
宜蘭縣頭城鎮公所委託的工人,進頭城文創園區挖草皮,樹木被連根拔起暫置一旁。(記者蔡昀容攝)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頭城文創園區位於頭城火車站旁,主體建築屬於歷史建築,由縣府文化局向台鐵承租營運。進駐業者反映,昨(29日)被挖土機闖入,挖走草皮和樹木,一問之下竟是鎮公所所為,引起民眾譁然。文化局今(30日)請公所停工,並恢復原狀,如要動工,先報請文化局說明。公所表示,配合辦理。
園區主體建築前身,是建於1920年4月的頭城火車站舊站長宿舍與台鐵員工宿舍樓群,2005年10月25日縣府指定登錄為歷史建物,後來經過修護,在2011年3月開放為現今的「頭城文創園區」,現由縣府向台鐵承租管理,並開放廠商進駐。
不過,進駐業者反映,昨天突然有挖土機和工人進園區,挖草皮和挖樹木,現場報警處理,公所才在當天傍晚趕出一份公文,稱是草皮有寵物糞便、樹木雜亂、地面不平,因而「整修樹木」、「環境清潔」。此事在網路社群引起譁然。
業者表示,鎮公所未事先通知,把園區挖得亂七八糟,她與文化局合約將止,要他們怎麼歸還場地?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孫博萮則批評,園區有歷史建築,若要動工應循文資法,並通知管理者,鎮公所不是管理單位,憑什麼闖入亂挖?
文化局、鎮公所、台鐵今派員前往會勘,文化局表示,由於公所未事先通知,因此請公所暫停施工,並將現場恢復原狀;公所如有施工需求,請將施工內容報給文化局,文化局再協調台鐵及進駐業者,確認沒有疑慮,再行施工。公所表示,會配合辦理,會盡快送件給文化局。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106條,毀損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可處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不過,文化局表示,公所僅挖庭院草皮部分,沒有損害建築本體。
宜蘭縣頭城文創園區草皮和樹木被挖走,原本綠意盎然的庭院,光禿一片。(記者蔡昀容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