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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寵物生命園區有法可循 今年有機會增到3家

幸福美地寵物生命紀念園區已合法營運。(記者周敏鴻攝)

幸福美地寵物生命紀念園區已合法營運。(記者周敏鴻攝)

2024/01/23 21:31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飼養寵物風氣盛行,服務寵物的商機如設置寵物生命紀念園區等,也愈來愈受重視,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長王德吉說,市府依據自治條例訂定「桃園市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辦法」,去年8月22日發布施行後,已核准新屋區幸福美地寵物生命紀念園區營運,目前另有2家民間業者也正申辦中,法寵物紀念園區今年有機會增加到3家。

過去寵物的後事未受重視,民間才有「放水流」等說法,許多飼主雖不至於真的讓寵物遺體放水流,但對於寵物後事如何處理,確實也傷透腦筋,因應而生的行業,正是「寵物生命紀念業」。但過去業者要經營寵物生命紀念園區,並無法規可以遵循,直到2017年11月28日,內政部針對區域計畫法架構下的非都是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所衍生的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規定,修訂新增「寵物生命紀念設施」之容許,才有法規可遵循。

幸福美地寵物生命紀念園區依上述規定,將新屋區的園區以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相關規範申辦,於2019年9月11日獲市府核准興辦事業計畫,引起各界重視寵物後事等相關議題。市府考量動物保護意識抬頭、寵物家人化的社會變遷,加上民間已出現寵物殯葬業者卻無專屬法令可管,先於2022年11月16日制定「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並發布施行,引起中央政府重視,農業部去年7月11日頒布「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寵物生命紀念設施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成為地方政府受理申請「寵物生命紀念設施興辦事業」的依據,市府再於去年8月間發布施行「桃園市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辦法」,法規才漸趨完善。

市府去年9月間已核發首張營運許可給幸福美地寵物生命紀念園區,園區內有兩座環保自控火化爐,還設置納骨塔、樹葬花葬區,張善政去年10月27日出席開幕活動時盛讚園區是「全國第一」、是尊重寵物生命的重要里程碑,王得吉說,目前還有兩家民間業者申辦興辦事業作業中,待向農業部提出申請並審查取得同意後,再由市府相關單位跨局處審查並辦理後續作業,市府會積極輔導業者,讓桃園成為寵物友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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