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擬修法允社宅代金換容積 挹注住宅基金

桃園市政府推出建案代金方式捐贈社宅,以協助推動社宅興建,圖為八德一號住宅。(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以往民間建案只要捐贈社宅、就可獲得同樣數量的容積,但考量社宅附屬在大樓下管理不易導致建商興趣缺缺,為此,市府決定修法,允許建商以代金方式捐贈社宅,不僅可挹注社宅基金,也讓大樓管理趨於單純,預計明年初就可修改「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屆時送議會通過後就可公布實施。
桃園市長張善政今主持市政會議,會中聽取都市發展局「桃園市社會住宅建設推動進度及維運管理情形」專題報告,都市發展局長江南志提到,目前鼓勵民間興建社宅,對於建商的建案,至少捐贈600平方公尺(約181.5坪、9戶)社宅,則可獲得600平方公尺的容積,但整體捐贈容積不得超過該土地容積率的1.5倍,但建商考量上百戶住宅,其中有9戶的社宅,不僅不易管理,也怕影響房價故興趣缺缺。
桃園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劉守禮認同社宅代金制度,他說,最近很多公有土地釋出興建社會住宅,但蓋房子要錢,政府財力沒有這麼多,透過社宅代金挹注住宅基金,讓政府蓋更多社宅,這是政府、開發商互蒙其利的政策。
張善政也提到,社宅興辦戶數是政策重要指標,但政府財力有限,多元開闢財源讓社宅建設成長更快,同時品質好、設計風格更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