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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通知要拆屋!她控鑑界有誤 立委盼緩拆咎責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6)日召開「監察院不實報告、竹北地政不實鑑界,人民房屋面臨被拆」記者會。(記者楊丞彧攝)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6)日召開「監察院不實報告、竹北地政不實鑑界,人民房屋面臨被拆」記者會。(記者楊丞彧攝)

    2023/09/06 21:37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財產權為憲法保障之人民權利,台灣公民財產權益保障協會理事長曾莉蓁指控,水利署二河局及竹北地政事務所2012年不實移動其土地界樁,導致現居房舍接獲法院拆除通知。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質疑,監察院報告不實、竹北地政鑑界不實,造成法官採信而做出不利於曾女之判決。她要求先調查不法,並暫緩拆屋。對於相關指控,監察院則澄清表示,應為曾女有所誤解。

    陳椒華今(6)日召開「監察院不實報告、竹北地政不實鑑界,人民房屋面臨被拆」記者會。她批評,針對新竹縣竹北市溝貝段371地號土地與相鄰水利署二河局土地鑑界爭議,包括監察院報告、新竹竹北地政事務所函文及國土測繪中心作證等,都存在登載不實及涉嫌做假證情形,都可能誤導法官錯誤判決,而不利受害者。

    陳椒華指稱,曾莉蓁2003年申請合法土地鑑界,竹北地政竟隱瞞此事,導致法院作出錯誤判決。監察院報告中,明知有鑑界複丈圖,但報告文字竟寫92年6月沒有土地鑑界。對此,陳痛批無論是監院報告或竹北地政給法院之函文,都涉有登載不實,「為何監察院在騙,竹北地政也在騙」?

    曾莉蓁指控,她依法鑑界後再蓋建物,2012年界樁被南移約5公尺,造成今天要被拆房子,她不僅反對也要求國賠。她也批評,竹北地政發函指2003年6月沒有做土地鑑界,只有進行建物測量,只依申請人檢附使用執照及竣工平面圖辦理,是提供假證物給法院。因此,她要告發竹北地政。

    對於相關指控,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就公務人員或政府機關涉及違法失職事項進行調查。而陳訴人稱監察院不實報告,讓人民房屋面臨被拆等情,則顯有誤解。

    監察院表示,本案為2016年間審議通過之調查案件,針對陳情人所提各項爭點,調查委員均詳細審閱相關卷證資料,並於調查意見逐一說明。針對農舍建造當時是否鑑界疑義,監察院曾函請新竹縣政府提供該地號及毗鄰地號等自1999年1月起至2010年3月間,所有權人或關係人歷次申請鑑界資料。新竹縣府確認,本案農舍建造開工前確實未依規定申請鑑界,且依新竹地院民事判決104年度簡上字第41號判決內容,亦確認本案農舍於開工前並未申請鑑界。

    監察院表示,調查過程也發現,農舍建造申請人(即陳情人之父)與毗鄰地所有權人,曾為釐清彼此土地界址爭議,分別於2000年12月29日及農舍竣工前12天的2003年5月16日申請土地鑑界,鑑界結果所有權人、代理人或關係人等均無異議,並於調查報告中詳予敘明。陳情人所稱監察院有調閱鑑界報告,但調查報告卻寫未有鑑界紀錄,顯有誤解。

    監察院表示,鑑於此類因地籍測量造成當事人權益受損,本屆委員已調查完成8件,本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已將地籍圖重測執行成效及相關爭議問題之研究,納入本年度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議題,期能從制度面、法令面及執行面等,提供行政機關建議,以保障民眾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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