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憂自願減量上路將影響舊專案權益 環保署:會採新舊併行
2023/07/24 14:42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為鼓勵業者積極減碳,環保署預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草案,今(24日)則邀請業者及各界代表進行草案公聽研商會。有業者擔心,新專案辦法上路後,依舊版辦法取得減量額度的權益無法受保障;環保署表示,會採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新舊併行,已通過註冊業者權益不受影響。
根據環保署簡報,為鼓勵業者積極減碳,非碳費徵收對象的業者若汰換燈具、將燃煤鍋爐換成燃氣等,未來可申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執行並經審查確認就能取得碳權,留作自身進行碳中和,或進入到碳權交易所進行移轉或交易。
而「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草案前身,為氣候法修訂前的「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目前有92案通過註冊,其中24案依實際減量成效已獲得減量額度(碳權)。業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換成新辦法。
不過,台聚集團於會中表示,之前已通過抵換專案的業者雖可自行選擇是否換成新辦法,但未來抵換專案辦法被取代後,原本依舊版辦法取得減量額度的權益是否受保障?
南極碳資產管理公司則表示,舊版辦法的展延型專案計入期算法是7年為限、得展延2次,也就是業者執行專案的最長期限為21年,但新版辦法則是縮短為15年(5年為限、展延2次),業者相當於損失6年的時間。
環保署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副主任黃偉鳴表示,目前會採舊的抵換專案、新的自願減量專案併行,強調依照舊專案取得減量額度的業者權益不受影響;為接軌自願減量專案上路,現在不受理申請抵換專案,但已通過註冊的業者一樣可申請展延。
黃偉鳴也表示,國際都在限縮展延規定,目前自願減量專案的展延期限最長至15年,其實很長,且時間離2050淨零目標愈來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