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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未按表計價 中市5月至今抓到2件違規

市府交通局呼籲計程車業者要按表收引費。(市府提供)

市府交通局呼籲計程車業者要按表收引費。(市府提供)

2023/06/20 19:0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近日接獲民眾反映,在軍營營區、醫院、車站等民眾搭乘計程車人潮多的地點,有部分計程車駕駛以人頭計價方式載客,且載運人數超過核定座位數,衍生超速行駛等多重違規態樣,交通局聯合各轄區警察局針對違規計程車嚴格取締,5月至今取締2件,會持續取締。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持續聯合各轄區警察局針對違規計程車嚴格取締,若被查獲未按表收費,依「公路法」最高將處9萬元罰鍰,呼籲計程車駕駛人勿以身試法,保障民眾搭乘計程車權益及維護其他用路人安全。

交通局為遏止部分計程車駕駛為賺錢不當喊價、搶快甚至超載等亂象,持續與各轄區警察局在違規熱區加強計程車營業秩序稽查,嚴格取締不守規矩的計程車駕駛,但最近仍接獲多起民眾反映,在軍營營區、醫院、車站等熱區搭乘計程車時,計程車駕駛並未依規定跳表收費,而是以算人頭方式喊價,甚至違法超載上路,嚴重漠視道路交通相關法規,傷害台中市計程車的營業形象。

市府加強取締,5月份至今取締2件不按表收費,白牌車零件。

交通局表示,計程車除應按表收費外,也不得超速行駛及超載,計程車駕駛若被查獲未跳表收費,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9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另汽車載運人數超過核定數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規定可處以3千元以上1萬8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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