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6/15起強制全面投保旅客責任險 中市估約半數未投保
計程車自6月15日起強制全面投保旅客責任險,中市估約半數未投保。(圖:市府提供)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為提升搭乘計程車保障,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正案,計程車客運業應投保每名乘客新台幣150萬元以上的旅客責任險,經過1年宣導期後,新制自今年6月15日起生效,台中市交通局指出,依交通部之前資料統計全國約有49%計程車尚未投保,台中市有8248輛計程車,估台中應有4000輛計程車尚未投保,可處3千到3萬罰鍰,提醒業者儘速投保,以免受罰。
交通局指出,現行直轄市政府管轄的市區客運業,以及在中央管轄的公路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均有法律明文規定強制業者投保旅客責任險,以往法令並未強制規定計程車客運業須投保旅客責任險,部分駕駛人礙於營業支出考量而未辦理相關保險,造成事故發生時乘客求助無門,有鑑於此,立法院催生「公路法第65條及81條條文修正案」,去年在三讀通過;配合修法,交通部也修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自今年6月15日後,所有計程車客運業均應為其營業車輛依交通部所定最低投保金額投保旅客責任險,新制上路後,乘客搭乘計程車將有更完善的保障。
交通局指出,根據交通部之前的統計資料,全國約有49%的計程車未投保旅客責任險,以台中市現有8248輛換算,約4000輛計程車未投保,因新制6月15日施行後,新制上路後沒有法令寬限期,屆時計程車若未依規定投保,將處罰3000元至3萬元罰鍰,提醒計程車客運業儘速完成投保作業,提高乘客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