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協和四接東移在環評範圍內 無須重辦範疇界定
協和四接環評遭基隆市政府、環保團體、民意代表等抗議反對,並質疑環保署護航,環保署重申,協和四接東移方案已在初審範圍之內,無須重辦範疇界定。(記者吳柏軒攝)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基隆協和電廠要興建天然氣接收站(四接),但環評階段將範疇從早期方案東移為3.0版,遭基隆市政府、環保團體與民意代表等抗議,環保署今(2日)回應,東移方案在原先環評範圍之內,無須重新辦理範疇界定會議,也認為基隆市廢止同意開發函,是指「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跟環保署環評為不同法規程序,將各自依法執行。
協和四接是台電公司為了降低碳排放量,將燃油電廠改為燃氣,需在基隆海岸填海造陸興建天然氣接收站,採嚴格的二階段環評,並走過開發範圍的範疇界定,相關海洋環境監測調查等,從2019年迄今走過5次環評初審,但仍受到當地反對,環保團體與民意代表今到環保署門口抗議,基隆市政府也在5月31日廢止該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同意開發函,認為環保署沒有地方同意就續審協和四接是違反環評法,要求立即停審。
環保署今回應,協和四接的範疇界定會議,已由台電公司提出填海造陸的東移方案,經環評專案小組歷次初審會議結論進行調整,減輕對海域生態環境影響,且東移方案在原案計畫範圍內,東移需要的相關環境調查作業,也是實質審查範圍,不用重新辦理範疇界定會議,沒有違反環評法情況。
環保署也指出,針對協和四接,經濟部在109年已轉送相關環評報告書初稿給環保署,已釐清非屬主管機關所主管法規的爭點,對於基隆市府上月底廢止「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同意開發函,強調該保育區規範與環評法是不同法規及程序,由各機關各自依法平行審查,環評法依程序進行,不以其他法規審查結果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