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大桃坪設土石資源堆置場 居民、民代喊話「勿護航」
![反大桃坪設土石資源堆置場,居民、民代喊話「勿護航」。(記者蔡政珉攝) 反大桃坪設土石資源堆置場,居民、民代喊話「勿護航」。(記者蔡政珉攝)](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4/13/4269368_1_1.jpg)
反大桃坪設土石資源堆置場,居民、民代喊話「勿護航」。(記者蔡政珉攝)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造橋鄉反大桃坪土石資源堆置場自救會、苗栗縣議員陳光軒議員、曾玟學、葉忠倫等人今天下午於業者申請的開發場址前召開記者會,認為業者尚未釐清「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法規爭議前,強闖非都土地變更程序,向苗栗縣政府喊話不要護航業者。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則回應,目前僅依流程,因業者送交非都土地變更程序所以會召開相關會議,工商發展處也將會同環保局與水土保持等相關局處,針對開發案是否涉及相關問嚴格把關,不會護航業者。
自救會會長李禮爐表示,2月20日說明會時縣府曾表示會先釐清自治條例爭議後,才會繼續接下來的程序。但如今未釐清爭議竟開始非都土地變更的程序,批評苗栗縣長鍾東錦偏向廢土廢棄物的財團。
曾玟學則說,苗縣府失信導致縣民不信任苗栗縣政府、不信任開發業者會嚴格管控汙染;陳光軒則認為,對業者放水從來都不是解決廢棄物、廢土的根本作法,尤其是在第一時間選擇開發場址時,更不應該讓業者挑在偏鄉的深山老林裡,更應該嚴格要求業者開發完成後的汙染防治設施與措施。
葉忠倫表示,一般來說,非都土地變更程序,會在開發案件通過環評程序以後才會啟動。呼籲苗栗縣政府應該指導廠商先好好進行環評程序取得合法開發權,再進行其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