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玉之塋」未列紀念建築民團有意見 南市文資處說明

重現府城水文促進會、南山公墓自救會呼籲保留百年南山公墓文化資產。(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228人權律師湯德章母親「湯玉之塋」墓碑未列紀念建築,引起民間團體批評不重視歷史文化資產保存;對此,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表示,登列紀念建築依法要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等文史價值,經審查委員會勘結果未列登列審議。
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表示,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之1,紀念建築之登錄,應符合下列基準:一、與歷史、文化、藝術等具有重要貢獻之人物相關,且其重要貢獻與建造物及附屬設施具高度關聯者。二、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且應予保存者。
南市文資處表示,古蹟與歷史建築的登錄基準都是寫「應符合下列基準之一」,但是紀念建築的登錄基準很特別,是寫「應符合下列基準」,顯然是更加的嚴格。
南市文資處表示,目前各縣市登錄墓葬為「紀念建築」的共有4處,其登錄公告時間,皆在「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最近1次修法時間(2021年11月23日修法)之前,都是登錄辦法在修法前的基準,況且其登錄基準都有包含與歷史、文化、藝術等具有重要貢獻之人物的相關文史價值。
此外,也有地方人士認為,「湯玉之塋」已遷塜,風水習俗也會有所顧忌。重現府城水文促進會、南山公墓自救會表示,2020年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提報「顯妣湯玉之塋」登錄為紀念建築,市府不僅沒有審議,甚至在上個月逕行宣布「墓葬原則不宜登錄為紀念建築」,口口聲聲說守護湯德章民主精神轉型正義,根本就是對湯家歷史不屑一顧。
他們指出,1947年3月13日湯德章逝世,10年後,湯德章母親湯玉也走了,當時湯德章之子湯聰模為其在南山公墓立下「顯妣湯玉之塋」墓碑,立碑人寫:「男 德章 孫 聰模」,現存唯一一塊有「德章」、「聰模」落款的墓碑,儘管湯玉之茔和湯德章之墓皆已撿骨進塔,但其墓碑仍保留原貌,墓碑上的「德章」二字,恰是對歷史最嚴肅的控訴與見證,如今湯玉之塋的立碑人,湯聰模也走了(3月4日辭世),苦等近3年,湯德章之母的墓塚仍未審議,實在是悲情!

民間社團呼籲將228人權律師湯德章母親「湯玉之塋」墓碑列「紀念建築」,但是文資不符未列審議。(南山公墓自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