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遷村第4場說明會前 自救會向高市府提3訴求
高市議員陳麗娜偕同大林蒲自救會,提出遷村3訴求。(記者王榮祥攝)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針對今天即將舉辦的大林蒲第4次遷村說明會,高市議員陳麗娜認為市政府誠意不足,土地價購金額每坪只增加4500元、安置費及空污補償費仍不予編列,協同部分鄉親提出3點訴求,盼高市府正視。
3點訴求分別為「土地價購金每坪25萬」、「空污補償費250萬、安置費每戶450萬」、「一坪農地換60%建地」,希望市府積極因應,且應在4年內完成遷村。
陳麗娜指出,遷村條件至今無法獲得居民認同,主要關鍵在於土地協議價購金額14.5萬偏低,令居民陷入「遷徙不自由」或「遷村負債」困境。
憲法保障人民有遷徙自由,大林蒲居民「被遷村」後本有自行選擇居住地的權利,並非一定要到政府安置地,然若以每坪14.5萬低價換取現金,根本無法在其他地方買到好房子,就算退一步「抵付購買」政府興建的安置住宅,協議價購金額低而安置住宅價格高,居民可能還需要貸款負債。
陳麗娜認為,目前鳳鼻頭成交價已高達每坪20萬,臨海工業區每坪25萬起跳,遷村安置地更達到每坪30萬,因此價購單價至少要提高到每坪25萬才合理。
大林蒲遷村促進會表示,大林蒲遷村案與他案不同的地方,在於大林蒲有「長期環境受害」的事實而被迫遷村,應該要納入「環境受害補償機制」,給予空污補償費及安置費。
紅毛港遷村時每戶有60萬空污補償費,考量大林蒲受空污危害時間更長、物價上漲等因素,空污補償費250萬應屬合理。紅毛港另外有安置費每戶150萬,縱使如此,紅毛港居民遷村後生活困難、流落街頭的消息仍不時傳出,考量物價上漲等因素,安置費應為450萬。
在農地方面,大林蒲目前建地一平方公尺公告地價為4300元,農地為2700元,農地價值是建地的60%,因此農地換建地起碼要換60%才合理。
此外,私有保護區、公保地及都計外土地等應比照農業區,一併參加跨區區段徵收,以符公平正義原則。至於跨區範圍,不應只限高坪特定區山坡上之住宅區土地,應再增加其他平地住宅區土地,一併跨區區段徵收。
高市大林蒲遷村第4次說明會今舉行,經濟部長王美花親自南下參與,喊話希望是最後一回參加,希望今天有機會定案。(記者王榮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