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法」放任假訊息最高罰500萬 網路論壇憂衝擊言論自由
〔記者陳心瑜/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盼約束網路平台臉書(Meta)、PTT、YouTube、Dcard上違法或假訊息,NCC今天(18日)舉辦公開說明會,平台(數位中介服務)業者質疑,面對難以判斷真偽的訊息,例如「論文門」或對於選舉討論等正反意見,業者恐被迫一律刪除以求免責,憂心衝擊言論自由。
NCC今天舉辦第3場分眾公開說明會,8月25日也將辦理一場公聽會,開放社會大眾報名參加。
台灣網路論壇與新聞網站「巴哈姆特」副執行長陳建仁直言,中介法要求平台業者接獲檢舉後必須移除資訊或者加註警語,「我要去哪裡找這樣的人才?」他說,平台為了免責,未來接到檢舉之後可能只有刪文一途,若正反意見雙方都提出檢舉,因為平台沒有能力判斷。像是涉及國安、兒少等顯而易見違規內容當然很好處理,但若討論的是涉及候選人論文抄襲與否、誹謗、著作權等議題,業者無法第一時間判斷真偽。
台灣連線(LINE)資深總監許惠嵐則說,對於此法將LINE納入「相當憂慮和遺憾」,NCC是否要將這些「一對一的私人通訊對話」都納入數位中介服務法管理範疇,未來用戶的群組和私人通訊是否要加註警語?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覺得相當遺憾,因為這涉及用戶隱私和秘密,即便是LINE也沒有辦法看到用戶加密的訊息內容,主管機關不僅強行破壞加密技術的服務結構,也違背民主的價值。
對此,NCC回應,言論有不同的類型,摒除兒少、販賣處方藥物、販賣槍枝等明顯違法內容,業者所說較難以判斷的內容,未來會「類型化」處理,他強調,「法律不強人所難」,將會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作法,分類處理。
至於一對一的談話內容或者群組是否納入數位中介服務法管理?NCC說,要看服務的內容而定,不是針對單一業者的所有服務納管,像是LINE的一對一訊息屬於秘密通訊自由,但若是LINE的社群服務言論,若涉及假訊息,平台是必須加暫時加註警示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數位中介服務法」(簡稱中介法)草案,其中最受關注為預計捐助新台幣25億元成立「專責機構」規範網路假訊息、網路霸凌等不當或違法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