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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下架假訊息可對臉書、YouTube斷網? 中介法首場說明會氣氛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1日)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首場說明會,左一為主席通傳會綜合規畫處長王德威。(記者陳心瑜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1日)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首場說明會,左一為主席通傳會綜合規畫處長王德威。(記者陳心瑜攝)

    2022/08/11 13:03

    〔記者陳心瑜/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簡稱中介法)草案,預計由政府捐助新台幣25億元成立「專責機構」規範網路假訊息、網路霸凌等不當或違法言論,但也引發「養網軍」批評。由於草案訂出,若大型網路平台如臉書(Meta)、YouTube不配合將違法言論下架,可要求大型數位中介服務者(如電信業者)可對臉書(meta)、YouTube「斷網」處理,但遭質疑恐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對此,通傳會強調,不得已狀況下才會「斷網」,只有不予改正且情節嚴重者才斷網。

    依照「數位法」草案規劃,通傳會對規模大於230萬人使用的大型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管制,可能包括臉書(Meta)、PTT、Youtube、Dcard等大型平台,遵守4項額外義務,包括如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推薦系統、獨立稽核,違反可1項1罰、處1百萬至1千萬元。

    通傳會將辦3場分眾說明會、1場公聽會,首場說明會今天(11日)登場,僅邀電信業者、有線電視業者代表出席,但僅2名代表登記發言,不到1小時就結束,與各界對中介法草案的熱烈討論形成反差。通傳會也認為,預計後2場邀請公民團體與學者專家場次,討論、發言會更踴躍。

    通傳會綜合規畫處長王德威回應,「斷網」處置很嚴重,不是第一選擇,是不得已狀況下才做的,而且並非不遵守相關規定就一定要斷網,還要看情節重大與否有關,將視違法情節嚴重,並視各主管機關裁定、法院裁定才會決定。

    後續還有2場說明會、1場公聽會,通傳會將於8月16日、8月18日辦理「數位中介服務法」(簡稱中介法)草案2場分眾公開說明會,採邀請制,邀集相關利害關係人包括公民團體與學者專家場次、資訊儲存服務及線上平臺服務業者與公協會場次;8月25日公聽會才開放社會大眾報名參加,今天(11日)下午2點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官網開放報名。

    王德威說,「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今年6月29日公布,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為基礎,規範違法內容,也加強守門人自律、公共問責,由於法案內容繁雜,因此有召開公開說明會的必要,依規定有60天蒐集意見時間至8月底,但並不是說過了60天後就不會蒐集意見,廣邀各界參與公聽會提供意見,對於法案檢討更有幫助。

    另外,通傳會也指出,此25億元成立專責社團法人尚未命名,首屆員額約在50、60人,並逐步擴增至120人,通傳會曾說,財源除了政府捐助,也預計由相關部會、受規範的業者共同捐助,財源仍未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1日)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首場說明會,今天為通傳業者與公協會場次,邀請符合中介法草案提供連線服務及快取服務之中介服務提供者及相關公協會代表邀請。(記者陳心瑜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1日)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首場說明會,今天為通傳業者與公協會場次,邀請符合中介法草案提供連線服務及快取服務之中介服務提供者及相關公協會代表邀請。(記者陳心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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