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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伴淪伙計 民團籲政府不要拗社福團體

總盟秘書長孫一信(中)指出,社福採購契約的錯誤數量以台中市最多。(記者謝君臨攝)

總盟秘書長孫一信(中)指出,社福採購契約的錯誤數量以台中市最多。(記者謝君臨攝)

2022/07/05 13:1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近年來,為照顧更多兒少等不同需求的弱勢族群,政府常結合民間力量提供福利服務;但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卓春英均指控,政府在心態上常把NGO團體當成伙計,而非夥伴,隨時使喚,隨時變更契約,實務上還會拗社福團體;盼改善政府採購制度缺失,營造友善、公平的政府委託環境。

總盟今(5)日與吳玉琴、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區長張盟宜共同舉行「六都社福政府採購友善度評比」記者會,會中高聲呼籲「政府不要拗乙方、落實總包價、付款要即時」。

總盟秘書長孫一信指出,總盟針對六都去年的社會福利服務採購契約,共抽查了96份,一共發現141項錯誤態樣,高達83%的採購契約至少出現1項契約中的錯誤態樣,平均每份則出現1.47項錯誤態樣。其中,台中市的錯誤數量最多,平均每份契約出現2.3項錯誤;表現最佳的是桃園市,平均每份契約出現0.5項。

孫一信說,社福採購契約的五大錯誤態樣,包括:採購契約內容說明不清;向承接單位收取押標金或保證金;價金給付變動時未說明應對方式;未說明付款日數或是付款日數大於15日;以及違反「總包價法」精神。

吳玉琴表示,2015年她在擔任總盟理事長時,常承接政府委託案,但哀鴻遍野,我們原本是夥伴關係,但常被政府當做伙計,隨時使喚、隨時變更契約,這部分在2015年討論的過程中,就有很多人反應。她強調,社福團體是協助政府解決問題,希望政府帶著友善、一起合作的態度,和社福團體一起努力。

卓春英也呼應吳玉琴的說法,指近幾年來很大的問題,在於政府的心態上,把NGO團體當成伙計,不是夥伴,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心態問題,實務上就是會拗社福團體。她舉例,某個案子政府應該撥1000萬元給民間團體承辦業務,卻拖了半年、一年,導致NGO必須先向銀行借錢,利息由NGO付;但NGO核銷只要晚一天,政府就催緊緊,要賠多少利息,這是常見到NGO最痛苦的地方。

卓春英也提出總盟的四項訴求,首先,各級政府依據「機關委託社會福利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以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公布的最新「社會福利採購契約範本」,做為執行政府採購的主要參考內容。不要再繼續錯誤樣態。其次,衛福部應整理、公布社會福利採購錯誤樣態匯編,並每年滾動檢視調整。

第三,各級政府應落實政府採購事前審查的法律規範,提供合理的議約機制予投標單位。最後,為落實社福採購政府與民間團體協商機制,請行政院盡速於立法院下會期開議前提出「社會福利基本法」,並呼籲立院於年底完成立法程序。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提出合理化社福採購、不要拗乙方、落實總包價、付款要即時、避免錯誤態樣等訴求。(記者謝君臨攝)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提出合理化社福採購、不要拗乙方、落實總包價、付款要即時、避免錯誤態樣等訴求。(記者謝君臨攝)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呼籲「乙方須團結、團結真有力」。(記者謝君臨攝)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呼籲「乙方須團結、團結真有力」。(記者謝君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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