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入校須打2劑疫苗 地方政府定期抽查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包括高中職以下各學校教職員等須完整接種2劑疫苗,教育部今表示,教育場域需填報「工作人員接種 COVID-19 疫苗情形」及「未完整接種 COVID-19 疫苗快篩紀錄表」,並將人員接種情形於場域門口張貼公告,各地方政府須定期抽查(查核比率 10%),教育部則不定期派員查核。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目前我國COVID-19疫苗接種率第1劑約83%,第2劑約77.2%,追加劑約44.3%。
教育部說明,配合指揮中心防範社區傳播風險,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與校內工作人員、幼兒園托育人員、社區大學工作人員、樂齡學習中心工作人員、補習班從業人員、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從業人員、經地方政府核定收住境外生之防疫宿舍第一線工作人員、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等,須於110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 2 劑疫苗,否則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 PCR檢驗,但因第2劑是自行預約,教育部尚無教育人員第2劑施打率統計。
教育部統計第1劑疫苗施打率,高中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工造冊人數為39萬6047人,第1劑疫苗施打38萬2579人,疫苗接種率96.6%。
另,補習班從業人員完成第1劑疫苗接種人數6萬9405人,接種率91.15%;課照中心從業人員完成第1劑疫苗接種人數3221 人,施打率為 94%。
而年滿12歲至未滿 18 歲的青少年,即全國國中、高中、五專前3年及110年9月1日前滿12歲國小學生,包含特教學校、實驗教育、矯正學校及少年觀護所、境外台校、外僑學校、中正預校、大學附設7年一貫學制,BNT疫苗第2劑已於111年2月25日完成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