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文資法未評估就施工! 花蓮港神社百年遺構擋土牆毀了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設於1916年的「縣社花蓮港神社」戰後更名忠烈祠,日式神社建物直到1981年才改建成中國仿古宮殿建築。但文史工作者黃家榮發現,花蓮港神社僅存的擋土牆殘跡,由於整修前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15條規定先申請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竟被縣府整修到面目全非!黃家榮說,百年擋土牆就這樣沒了,令人心痛、遺憾;網友則評論「根本是紅毛溪2.0」,縣府作法不意外!
發包整修工程的縣府民政處今上午回應說,0206地震後忠烈祠出現多處損壞,縣府逐年編列預算修復,神社殘跡可能被破壞「是現在才了解有此情況」,民政處副處長李葳強調,如果確實有文資身份,將盡最大努力挽救彌補。
不過縣議員魏嘉彥的資料卻打臉縣府說法。魏嘉彥說,縣府民政處去年12月送「花蓮縣忠烈祠周邊環境改善計畫」預算進入議會審議時,已有文資團體向他陳情,為此他在工程前2度發文給縣府,提醒民政處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15條規定,超過50年公有建物在處分前,應通報地方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文化局,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審查,民政處去年12月28日回函也說「將會同文化局共同審認是否為文化資產保存內容」。
魏嘉彥說,民政處不但沒通知文化局、沒有文資審議程序,工程還直接破壞花蓮港神社殘跡擋土牆石垣,民政處長還在上月總質詢答詢時稱「沒有破壞到任何具有文化資產的東西」、但也坦言「可能有疏漏,公文沒有傳達到文化局」。魏嘉彥說,看著標榜「觀光立縣」、舉著「深化文化底蘊價值」旗幟的花蓮縣政府,卻公然破壞神社殘跡,深感不解與遺憾!
文史工作者黃家榮昨在臉書貼文「我的老天鵝…花蓮港神社遺構再見…」,今天也和記者重回現場。黃家榮說,昨天週日到忠烈祠踏青,驚見擋土牆外表已被整修到面目全非、破壞殆盡,原擋土牆上的水泥石垣已被移除破壞,外觀也砌上白牆、增建欄杆。他說,即便整修未破壞到擋土牆本體,但破壞了再談修復為時已晚,甚至可能再也無法恢復。
今上午到忠烈祠遛狗的林小姐受訪說,3年前0206地震後擋土牆有裂開,每次下大雨土石泥巴會滲流出來,上次還掉下大石頭,幸好發生在晚上沒有人的時間。她說,肯定縣府整修工程保護人民生命安全,但古蹟也應該維護不能破壞,才不會讓後人忘記歷史。
縣府文化局文資科長黃用斌說,迄今未收到民政處依文資法15條來函,對忠烈祠改善工程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然而,如管理機關未通知即著手處分,法規並無裁罰規定。
他解釋,在2003年至2005年的全縣性文化資產普查中,忠烈祠一帶未被發現有文化資產保存潛力,他也坦言,宥於政府財力及人力,無法說所有文化資產潛力點都會被全部篩選出來;他說,相關文史團體、個人等,如認為殘跡有文化資產潛力,仍可透過文資法14條提報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但也都沒有民眾提報。
他說,如要彌補也只能再邀專家現勘,檢視遺構現況、比對老照片,如形式相符,是有可能回復原狀,但因殘跡已「被整修」,要再評估有無文資價值?是否值得再用公共預算來做保存維護?都已增困難及不確定,只能呼籲各機關在處分超過50年財產前,都應依法向文化局通報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