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路鴨」、「開光雞」法事後被「放生」 中市議員要市府提解方
2021/12/09 16:1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殯儀館附近常會看到雞和鴨?台中市議員周永鴻今於市議會質詢時指出,台灣古老在進行法事時,會使用「帶路鴨」和「開光雞」,他最近接獲民眾反映,在崇德殯儀館旁水溝,看到儀式後被棄養的雞鴨,既危害動物生命,跑到馬路上也可能造成事故,要求民政局與農業局動保處合作,以事先登記的方式追蹤雞鴨去向,有棄養情形應依法開罰,並開放領養被棄養的雞鴨,尊重生命。
市長盧秀燕表示,她自己有些年紀,有看過這樣的儀式,很多官員不見得能看過,但宗教儀式必須與時俱進,就如同祭孔後從拔牛毛的智慧毛,改為直接送智慧毛,她不贊成圈養,反而讓老百姓誤以為政府鼓勵,基本朝向尊重生命禁絕掉,會請民政局及農業局進行討論。
周永鴻表示,「帶路鴨」是一年內有兩位親人往生,取一隻鴨子進行法事,讓鴨子承擔煞氣,民間稱「祭三喪」法事,或稱為「祭空棺」、「祭草人」。「開光雞」則是一些開光儀式中,取一隻白雞從雞冠取血為神明開光。
周永鴻指出,「帶路鴨」、「開光雞」的習俗雖然逐漸減少,但在鄉村地區仍會進行。法事後雞鴨多被棄養,他也不時會接到民眾通報在河流渠道或路邊看到雞鴨趴趴走。
周永鴻表示,新北市去年7月起為有效解決「帶路鴨」「開光雞」被棄養問題,推出三項措施,一是舉辦法事若有雞鴨,得先填寫活禽動物登記表,藉此掌握動物,二是加強向喪家和殯葬業者宣導動保法規與罰則,三是鼓勵民眾檢舉棄養動物行為,如檢舉屬實檢舉民眾可以獲得50%檢舉獎金。
周永鴻認為,每一條生命都該被尊重,「帶路鴨」、「開光雞」被用來承擔儀式重任,事後應該得到充分照顧,他建議民政局和農業局要求業者或廟宇使用家禽舉辦儀式應登記,並確保雞鴨不被棄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