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3日起開放夜市復業 禁內用限外帶
嘉義縣夜市將於7月13日重新開放營運。(嘉義縣府提供)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連續23天零本土確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宣布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公布有條件適當鬆綁對象,嘉義縣府今天宣布,縣內各大小夜市將於7月13日起開放營運,全面外帶,禁止試吃內用。
縣府經濟發展處表示,縣內各夜市攤商部需遵守配戴口罩及面罩、各攤均落實實聯制、食物必須使用遮罩、備貨區食材不得裸置、攤位嚴禁民眾穿越、叫號或定點取餐、依狀況維持適當社交距離、全面外帶禁止試吃內用、環境清消等。
夜市管理者部分,請依夜市型態設置單一出入口或增派人力管理、出入口配置酒精及量測體溫設施、總量或人流管制、維持攤位點(取)餐秩序避免群聚、攤商健康量測、專人管理及勸導嚴禁民眾邊走邊吃及未配戴口罩等。
縣府將組成稽查小組進行稽查,攤商違反相關防疫措施或管理者未善盡防疫責任時,經勸導未改善者將違規一次記1點,每週該夜市累計違規記點達6點,縣府可要求夜市(或特定攤商)下一次營業時間起不得營業,直至改善為止方能復業,另外夜市內將強力取締邊走邊吃、抽菸及未配戴口罩,一經發現立即依傳染病防治法舉發開罰。
縣府表示,即日起夜市管理者需填妥嘉義縣夜市營運防疫管理表及自主管理聲明書送府同意備查後,即可於7月13日起恢復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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