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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所人員投訴被迫到喪宅快篩 中市衛生局:為抗疫沒有拒絕的權利

衛生人員投訴中市政府為死者快篩的政策是「標新立異」,衛生局反駁說,此政策有防疫與安民心之需,衛生人員沒有拒絕的權利,圖為中市施打疫苗情景。(中市政府提供)

衛生人員投訴中市政府為死者快篩的政策是「標新立異」,衛生局反駁說,此政策有防疫與安民心之需,衛生人員沒有拒絕的權利,圖為中市施打疫苗情景。(中市政府提供)

2021/06/19 19:4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自稱台中市衛生局的人員投訴說,中市標新立異,規定司法相驗之前,轄區衛生所要去喪宅為死者做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快篩,讓防疫人員(衛生所醫師,醫檢師,護理師)進入極度風險的環境,淪為「移動感染源」,也淪為「專業處理死者的人員嗎?」,對此,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吳雅玲反駁說,上述政策有防疫與安民心之需,在防疫緊要關頭與職業道德層面,衛生局醫事人員沒有拒絕的權利,且保護自己不受感染,更是基本功,這兩週到喪宅快篩件數不到5件,部分投訴內容是多慮了。

投訴者說,中央指揮中心與台灣高等檢察署,都對疑似感染武漢肺炎的死亡個案,訂制「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法醫相驗採檢通報及處理流程說明」,會對疑似感染的死者,於司法相驗時由法醫採檢體送驗,依SOP進行採檢相驗程序,減少社區感染風險。

這位投訴者指控,中市衛生局為了安撫民心,提出異於中央政府的流程,在司法相驗前,多了一道由衛生所到喪家快篩的程序,強迫衛生所醫師、護理師去攪拌快篩棉棒採檢死者,喪家沒有合適場地,沒有合適場所可正確穿脫防護裝備,喪家現場燈光不足,還需手機打光執行快篩,感染性廢棄物還需自己開車載去醫院丟棄,之後,這群醫師、護理師還要回衛生局,或到其他快篩站執行任務,進入極度風險的環境,淪為「移動感染源」。

他希望中市府能稟持分工專業原則,死因不明者,直接由司法相驗,即使雙北熱區與高雄,都遵照中央做法,由法醫執行,也是對死者尊重.切勿為藉由疫情蔓延,求媒體曝光,或求更上一層樓,而標新立異。

對此,吳雅玲解釋說,不是每件司法相驗案,都要由衛生局人員快篩,他殺、輕生、車禍等意外死亡,或癌症等久病病故者,就不需要快篩,上述政策是雙北屢傳猝死後確診案例,引發民心恐慌,再加上司法相驗與法醫採撿,會有時間差,中市府才規定,有染疫疑慮的死亡個案,例如死亡前無特殊重病,卻有咳嗽發燒的死者,才會需要快篩,迅速得知是否染上武漢肺炎,才能安民心與迅速圍堵,這兩週件數不到5件。

至於感染風險、垃圾處理等,吳雅玲強調,保護自己不受感染,是專業醫事、衛生人員的基本功夫,第一線醫療人員全心投入抗疫,衛生所人員沒有拒絕的權利,更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至於垃圾問題,這名投訴者「多慮」,只要把廢棄物留在喪宅,接下來是環保人員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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