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衛福部未依法舉辦公聽會 陳椒華要求撤銷疫苗緊急授權標準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舉行記者會,質疑衛福部公布國產疫苗緊急授權審查基準前,並未進行相關公聽會(翻攝網路)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召開記者會,針對衛福部公布的國產疫苗緊急授權審查標準,質疑衛福部並未依照法令舉行公聽會或聽證會,要求衛福部應撤標準,重新進行預告或舉辦公聽會;陳椒華也說,她將於協商時提出要求,針對此案成立調閱小組,同時呼籲衛福部應公布相關會議的會議紀錄。
出席記者會的食藥署藥物組副組長吳明美強調,為研訂緊急授權審查基準,從去年十月就開始陸續召開專家會議、聽取各方專家意見;吳明美強調,衛福部食藥署依據藥事法第48-2進行相關審查基準的制定。
陳椒華今在線上記者會表示,從國外緊急授權的經驗來看,美國FDA進行緊急授權時有先進行修法,授權FDA進行緊急授權的法源,但反觀台灣食藥署,只召開三次未公開的專家會議,就在上周公布審查標準,質疑衛福部,「為什麼疫苗審查標準不需要開公聽會?」要求衛福部應「公開透明」。
陳椒華並提出五點要求,一、公開三次的專家會議紀錄;二、立法院成立調閱小組,追究相關行政疏失;三、撤銷已公告的審查標準,重新舉辦公聽會;四、食藥署應針對台灣採行的疫苗療效指標,說明相關學理依據;五、立法院臨時會應立即針對相關緊急授權的指導文件進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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