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症、無症狀解除隔離條件為何? 指揮中心解釋了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本土武漢肺炎疫情(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爆發以來,為了調節醫療量能,指揮中心已2度修改解隔離相關規定,最新規定指揮中心之前已在5月27日公布,也就是說輕症或無症狀患者如果退燒1天以上,且距離發病日有10天以上,不用再做核酸篩檢,就可以在家一人一室居家隔離。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於今天指揮中心的記者會上,再度說明最新的確診個案處置與解隔離的規定,輕症或無症狀患者,經評估後退燒已經1天以上、距離發病日有10天(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就可以由衛生單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反家途中則不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返家以一人一室方式做7天的居家隔離。
但如果是之前有重症住院治療者,如果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距離發病日10天以上者,就必須接受核酸檢測,若結果為陰性或是Ct值大於或等於30,就可以由衛生單位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並做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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