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卡2老師介聘 大橋國中:依法令規定
2021/04/22 15:13
[記者劉婉君、萬于甄/台南報導]台南市立大橋國中2位老師4月初提出介聘申請想調校,卻被告知疑似不適任教師,無法申請介聘,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質疑校方是為保送特定教師參與介聘,黑箱作業侵害教師工作權。校方表示,依專審會程序轉知而已,沒有卡老師介聘。
對於2位教師是因沒有配合行政作業才遭列為不適任教師,校長王宏寶說,不是這個原因,是非曲直專審會已在調查中。
王宏寶表示,該案已在專審會調查程序中,校方在2月25日即已提出審理,當時也不知道2位老師要申請介聘,學校並未故意要卡2師的介聘,只是依照流程運作,4月發現後,因涉及教師法第30條規定,案件在調查中不能辦理介聘,才會轉知此事。
台南市教育局表示,該校2位教師為資源班特教教師,因長期未善盡許多對特教學生應有的專業教學與輔導行為,學校認為有嚴重損害學生受教權益之虞,因而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4條規定召開校事會議,啟動不適任教師調查,並申請由南市教師專業審查會協助調查。學校啟動的調查程序符合法令規定,相關違失行為也有具體樣貌,至於教師不適任是否成立,會由教育部人才庫中遴聘的公正委員進行調查,在未調查確認前,請各界持平看待,勿妄加揣測,以免失焦。
而依教師法第30條規定,教師一經啟動不適任調查程序,即不得申請介聘。本案2位教師因已在南市公告教師介聘開始前,即被啟動不適任教師調查,因此依規定即不得申請介聘至他校,並無其他特殊考量,請各界不要有無謂的臆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