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2幼犬疑遭棄養 裝在麻布袋丟掉

苗栗縣動防所呼籲飼主切勿任意棄養寵物,違者可依動保法罰3萬到15萬元。(圖由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提供)

苗栗縣動防所呼籲飼主切勿任意棄養寵物,違者可依動保法罰3萬到15萬元。(圖由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提供)

2021/03/09 18:13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公館鄉中義村某釣蝦場附近,今年初發生2隻幼犬遭人以麻布袋綑綁棄置案件,經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救援,保住2隻幼犬性命,如今健康地於縣立動物收容所生活。苗栗縣動防所呼籲飼主切勿任意棄養寵物,違者可依動保法罰3萬到15萬元。

苗栗縣動防所於年初接獲通報,指苗栗縣公館鄉中義村某釣蝦場附近,有狗兒遭人以麻布袋綑綁棄置,經派員前往,在袋內發現2隻幼犬,奄奄一息,遂先行將犬隻送交縣立動物收容所安置。

動防所人員除一邊照料這2隻幼犬,也展開追查,但因棄置地點偏僻,周邊無監視器可調閱棄置嫌疑人身份。動防所表示,若這2隻幼犬沒有被民眾發現,恐怕遭遇不測,目前這2隻狗兒已接受免疫計畫、驅蟲及妥善醫療後,已開放民眾認養。

動防所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違反者,依據同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處3萬到15萬元罰鍰。

縣長徐耀昌表示,縣府持續倡導不離不棄「零棄養」飼養觀念,動物如同我們的家人,呼籲飼主一定要善盡飼主責任,切勿隨意棄養。如真無法飼養也應依規定將寵物送交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4條規定各縣市主管機關規劃設置之動物收容處所辦理不擬續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