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與港澳中人士 3/1持居留證不須申請即可來台
3月1日起秋冬專案告一段落,恢復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指揮中心提供)
首次上稿 14:35
更新時間 15:42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舉行記者會,指揮官陳時中宣布3月1日起秋冬專案告一段落,包含恢復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也就是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外國人士,包含港澳中國人等,只要有我國的有效居留證,就可入境,但仍須提供搭機前3天的陰性報告。
陳時中今天公布非本國籍人士從3月1日起入境條件,持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含外籍、港澳及中國人士)均得入境;無居留證之外籍人士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得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至於中港澳人士的部分,包含持有居留證或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國人之中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台居留外籍人口之中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行團聚)、經教育部許可之學生、經衛福部許可之國際醫療人員或專案許可;港澳人士若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國人之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經教育部許可之學生、經衛福部許可之國際醫療人員或專案許可。
陳時中也宣布恢復交通部所提的桃園機場開放轉機方案,旅客須搭乘同一航空集團的營運航班,且限制轉機停留時間在8小時以內;轉機旅客機上座位區隔、下機後動線分流、飲食及購物等由專人全程監護下提供服務,如有航班延遲或旅客健康狀況異常情形,也都有擬妥應變計畫。
指揮中心指出,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將持續實施邊境風險嚴管,非本國籍人士搭機入境台灣,或需經我國機場轉機者,均應出示「表定航班時間(Flight schedule time)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後搭機來台;入境台灣旅客應事前安排檢疫居所(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且須於「入境檢疫系統」完成線上健康申報並切結符合相關規定,入境檢疫措施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副指揮官陳宗彥說,這次放寬的轉機機制就是回到去年12月前的規定,必須是搭乘同一個航空集團的班機,並於8小時內依一定動線完成轉機,但若遇到天災或其他因素令班機無法按原定時間起飛,機場與航空公司會採用過境不入境的方式,協助旅客等候轉機,期間須符合防疫相關措施。
相關新聞請見︰
「武漢肺炎專區」請點此,更多相關訊息,帶您第一手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