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林地明年起因保育限伐者 每公頃補償2萬元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農委會林務局今天發布「具生產性私有林限制採伐補償要點」,明年1月1日起,若有私有林地及出租造林地,因為環境敏感及受保護動植物緩衝帶而遭受限制伐採,政府將以每公頃2萬元補償林農,以兼顧林木生產及維護生態環境。
林務局造林生產組長李允中表示,過去限伐考量因素包含坡度和土壤淺薄程度,這次補償方案則是導入環境敏感和保育觀念提供限伐補償,鼓勵私有林主與租地造林承租人,在積極營林的同時採取友善環境的採伐方式。
李允中指出,林務局於今年3月研擬「具生產性私有林限制採伐補償方案」,並於5月獲農委會核定,參照國際森林驗證精神,透過發給補償措施,鼓勵林農申請林木採伐收穫時,避免過度擾動經營範圍內比鄰溪流兩岸等環境敏感區位,或受關注野生動植物的棲地,須保留適當的林木覆蓋,兼顧木材料源供應及永續生態環境。
李允中表示,而針對30公頃以上林地,林務局更會導入專家、技師團隊,協助撰擬森林經營計畫書,評估該地是否有需要保護的動植物棲地,依據不同物種擬定保育措施,輔導友善環境的採伐作業。
保育組組長黃群策表示,限伐補償對於森林型猛禽類的保育工作將有幫助,例如黑翅鳶、大冠鷲等等,還有森林型物種例如穿山甲,不過限伐保育物種不僅僅針對保育類動物,重要物種棲息繁殖地點都在評估範圍。
林務局表示,依法限制林農採伐林木行為,因而造成既有權益受限,為符合公平正義的精神,政府本應給予合理的補償,申請對象為私有林地與國、公有出租造林地及森林經營計畫內造林地,依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有限制採伐情形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
林務局指出,補償的範圍是環境敏感緩衝帶、受保護動植物之緩衝帶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保留需要的區位,每年1月2日至3月31日期間向受理機關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即可領取限制採伐補償每公頃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