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竹苗停灌區農作補償今起申請 柑橘每公頃14萬、甘藷8萬
農委會和經濟部繼公告桃竹苗二期稻作停灌區水稻補償標準後,今天再公布其他作物補償標準。(農委會提供)
首次上稿10/20 20:34
更新時間10/21 12:30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因應56年來最大乾旱,農委會和經濟部繼公告桃竹苗二期稻作停灌區水稻補償標準後,再公布其他作物補償標準,其中短期蔬菜占停灌區其他作物的最大宗,每公頃補償3萬元,另外補償金額最高的是柑桔類14萬元,今天起開始受理申請,申請期限到10月30日止。
繼10月16日農委會與經濟部公告今年第二期作桃竹苗停灌區域水稻補償標準每公頃14萬元後,其他作物停灌補償標準昨天公告,其中柑桔類每公頃補償14萬元,甘藷每公頃補償8萬元,大豆每公頃補償6萬元,牧草每公頃補償1.1萬元,受理期間為10月21日至10月30日,假日無休,同時為因應農民申請需要,原稻作停灌補償申請期限由10月26日一併展延至10月30日。
農委會農水署署長蔡昇甫說明,停灌區域1.9萬公頃內,二期水稻占1.3萬公頃,其他作物包含大豆、牧草等等大概占0.6萬公頃,其中最大宗是短期蔬菜。
蔡昇甫指出,經過各類作物專家連日來密集調查評估,依照停灌區域內作物特性及受影響程度,考量作物生產成本、特定生產階段的後續產生損失及作物收成次數等因素,訂定出各類作物補償標準,讓農民得到適當的補償,穩定農民生計。
此外,農委會進一步說明,如果農民因停灌導致償還農業專案貸款有困難者,本金償還期限可展延6個月,展延期間利息全數由政府補貼。
農委會呼籲停灌區域內農民於公告期限內,攜帶並填寫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印章或簽名、實際耕作證明文件、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切結書等相關資料,至各管理處工作站申辦停灌補償;各管理處亦會排定時段指派專人到各水利小組受理申請,以減少農民舟車勞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