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客運衝上人行道釀死傷 未給司機充分休息時間被罰40萬
北市內湖21日晚間一輛公車暴衝上人行道致1死1傷,台北市勞動局調閱該名司機出勤工時資料,發現該名司機在9月時連續工作,未依規定連續工作4小時給予30分鐘休息時間,且是第二次違規,勞動局依照違反勞動基準法開罰三重客運40萬元。(資料照)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市內湖區9月21日晚間藍26路公車暴衝上人行道致1死1傷,司機還向警方坦承吸食毒品。台北市勞動局調閱該名司機出勤工時資料,發現該名司機在9月時連續工作,未依規定連續工作4小時給予30分鐘休息時間,且是第二次違規,勞動局依照違反勞動基準法開罰三重客運40萬元。
勞動局勞動檢查9月22日實施檢查發現,三重客運違反勞基法第35條規定,未於勞工連續工作4小時後,至少給予1次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公車駕駛行車每趟次間的間隔,多數未達30分鐘,造成司機無法獲得充分休息。
勞動局科長陳昆鴻指出,三重客運今年1月曾開罰2萬元,8月17日專案檢查抽查也發現有違規,當下通知業者限期改善,目前仍在陳述意見期,而9月22日事故發生調閱該司機工時資料,發現司機有好幾天連續工作4小時沒給時間休息,這次屬於第二次違反,認定業者屬於持續性違規、情節重大,因此開罰40萬元。
勞動局呼籲,大眾運輸工具已是民眾生活的一部份,也是北市交通安全重要的一環,為保障行人、乘客的安全,以及維護司機勞動權益,各家客運業者應該以此為戒,依法給予駕駛們足夠休息時間,不要讓司機疲勞駕駛,造成社會、家庭安全的威脅與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