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及公共運輸工具不戴口罩 高雄市要罰了
2020/09/04 12:16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醫院及公共運輸工具不戴口罩,高雄市要裁罰了!
高雄市政府今天上午舉行嚴重特殊傳染性性肺炎第36次應變會議,由市長陳其邁親自主持,會中,衛生局長黃志中向陳其邁報告,高市府準備針對不戴口罩開罰了。
黃志中於會後受訪時說,對於八大場域戴口罩的規範,過去中央有訂出來,但是並沒有罰則。上個禮拜,中央已經授權地方自行規範,經過高雄市衛生局研商後,剛剛跟市長報告。
黃志中指出,高雄市將針對第一類、第二類的場域,未戴口罩進行裁罰,其他的部分就採取輔導改善。
他強調,所謂第一類就是指醫療院所、長照機構,包括社區及自住型的。第二類是指大眾運輸交通工具,這也是市民在意的部分,其他像夜市這些地方,目前在相對低風險的情況下,就輔導大家去盡量戴口罩。
陳其邁裁示同意後,衛生局將報請中央核定,確定實施日期要等中央核定。至於裁罰金額則是3千至1萬5千元。
黃志中表示,由於中央授權地方,目前各縣市都在訂定裁罰標準,高雄市目前沒有社區感染風險,但最大的困擾就是有人沒戴口罩搭捷運,讓其他乘客非常不滿意,但目前又不能強制他不能搭捷運。
黃志中說,不只搭捷運沒戴口罩要受罰,包含公車、輕軌、計程車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