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約翰科大改以績效發研究費 教育部:應先與個別教師達成協議

聖約翰科技大學。(記者陳心瑜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聖約翰科技大學改以教師「校外接案績效」核給研究費,全國教師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質疑,恐使不少老師每月收入減少一半。教育部今晚回應表示,依法,私校教師的加給金額均定在聘約中,學校要改變核給方式,要先與個別教師達成協議,否則仍應照發。
理事長尤榮輝表示,聖約翰科大近年招生狀況不佳,109學年度四技甄選入學及聯合登記分發總共只錄取46名學生,缺額高達455名,導致學校財務收支不平衡,今年8月祭出薪資調整方案,教師研究費改依教師承接的計畫案、產學合作案,以及推廣教育計畫績效給薪,而職員的薪資以8折發給。
教育部表示,依教師待遇條例,有關私立學校教師之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所定支給數額,均納入教師聘約,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
教育部也說明,學校如果要調整學術研究加給核給方式,如與教師個別協議且經教師同意調整者,則可依其所定核發條件辦理。教師加入工會者,得授權由工會代表協議,加入工會之教師,得授權工會代表其向學校協議。
教育部表示,聖約翰科技大學調整教師學術研究加給案,教育部已函請學校說明,該校表示,已有多數教師同意該調整方式,學校持續與尚未同意之教師協商中,教育部亦將要求學校在未與個別教師達成協議前,仍應依原聘約核給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