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離岸風電開發案環差 考量小燕鷗保育決議補正再審
環保署今日召開桃園風電計畫第二次環差初審會議。(記者羅綺攝)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桃園離岸風力發電廠於2017年通過環評,是北台灣第一個通過的離岸風力發電案,但考量實際工程規劃需求,辦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環保署今召開第二次環差會議,環評委員考量二級保育鳥類小燕鷗保育、氣候變遷因應、空污對策等問題,經討論後決議補正再審。
麗威風電公司計畫於桃園外海開發面積約55.33平方公里的離岸風電,距離岸邊最近約1.9公里,機組佈設單機容量8至10MW,總裝置容量為350MW。
開發單位表示,考量實際工程規劃需求及配合本開發計畫海岸管理法審議,計畫取消樹林里上岸升壓站及其輸出電纜、變更觀音里上岸升壓站位置,並檢討土石方處理計畫。
環評委員指出,海纜上岸處緊鄰小燕鷗保育區,建議施工時間應避免小燕鷗繁殖期。另名環委也指出,過去在竹圍曾發生開發單位明知當地有小燕鷗繁殖,但仍讓工程單位繼續破壞,「非常糟糕」。
環委進而要求開發單位應補充臨近海纜上岸點小燕鷗及防風林的生態調查情形,且應提出小燕鷗保育對策,並說明相關施工作業的規劃。開發單位對此承諾於小燕鷗繁殖期間(3月至7月15日)不會進行海纜上岸施工。
此外,會議中出現一段插曲,與會的經濟部能源局表示,交通部民航局於6月20日交付意見給能源局,經民航局評估及第三方驗證報告審查會議討論,民航局認為因開發部分場址位於桃園機場10浬半徑範圍內,不宜設置風機。
對於本項建議,環委進行長時間討論,最後基於桃園離岸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已於106年通過環評,且與今天主要變更內容關聯不大,決定民航局針對本案審查建議不應設置的意見,並請離岸風電主管機關能源局依權責辦理;後續有關離岸風電環評審查,建議邀請交通部民航局出席。
而就本次變更項目的部分,環委決議補正再審,並要求開發單位確認土方暫置區空氣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提出空氣污染物增強對策、新增施工期間及營運期間電磁場監測位置、補充升壓站基礎開挖的地下水質保護對策,並提出升壓站建築退縮規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