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頭份汙水下水道工程 被爆回填路面玻璃刮傷民眾

陳光軒現場勘察發現玻璃長度不符合規範。(記者蔡政珉翻攝)

陳光軒現場勘察發現玻璃長度不符合規範。(記者蔡政珉翻攝)

2020/07/17 12:07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指出,近日接獲鄉親陳情,指出苗栗縣頭份市正在施工的汙水下水道工程,發生鄉親行經回填路面時被路面上玻璃刮傷腳的意外。陳光軒因而要求苗栗縣政府應該正視相關問題,並且鑽心取樣,保障鄉親以免類似狀況重演。

苗栗縣水利處則表示,目前已安排廠商刨掉重鋪路面。針對陳光軒要求鑽心取樣,水利處則回應,平時相關工區都有安排人員巡檢,檢查路面回填狀況。

苗栗縣府水利處指出,一般廠商回填路面會先使用高流動性混凝土回填,而玻璃等物品都是允許使用回填物,這次事件應該是廠商利用高流動性混凝土後,清洗路面時將其中的玻璃沖出,之後與回填的瀝青混和才會讓鄉親刮傷,將會檢討改進。

陳光軒則說,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在玻璃瀝青混凝土之廢玻璃砂,應去除銳角,且粒徑直徑應小於4.75mm。但他現勘發現,鑲嵌在路面的碎玻璃砂不少粒徑甚至超過1公分以上。

陳光軒要求,水利處應盡速盤點頭份汙水下水道個工區路面回填情形,並鑽心取試體送檢驗,若不符規定,應立即刨除重新鋪設瀝青。

陳光軒現場勘察發現玻璃長度不符合規範。(記者蔡政珉翻攝)

陳光軒現場勘察發現玻璃長度不符合規範。(記者蔡政珉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