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友善石虎!農田給獎勵金 西湖、苑裡納入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說,通霄鎮、苑裡鎮及西湖鄉農地不使用除草劑、毒鼠藥、獸鋏,並符合農藥安全檢出規範,每公頃農地可領2萬元獎勵金;若配合架設相機監測,拍攝到石虎影像,每個區域可再加領1萬元。(記者蔡政珉翻攝)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行政院農委會核定友善石虎生態服務給付試辦計畫,去年獲首波納入試辦範圍的苗栗縣通霄鎮試辦有成,縣府今年擴大試辦範圍,鄰近的西湖鄉、苑裡鎮也納入,目前已經開放受理。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說,通霄鎮、苑裡鎮及西湖鄉鄉親,農地不使用除草劑、毒鼠藥、獸鋏,並符合農藥安全檢出規範,每公頃農地可領到2萬元獎勵金;若願意配合縣府架設相機監測,拍攝到石虎影像,每個區域可再加領1萬元獎勵金。
農業處也說,政府立案社區所成立巡守隊,巡守已知石虎棲地、通報及協助拆除違法獵具、石虎保育宣導、協助設置家禽場域圍網、其他石虎保育相關工作等,每年可獲得6萬元獎勵金。
若巡守隊於巡守範圍內,配合架設自動相機只要捕捉到石虎蹤跡,每次再核發5萬元獎勵金,每年2次為限,每次相隔至少3個月以上。最高可領10萬元獎金。
至於野生動物入侵家禽放養場域通報,範圍則開放至苗栗縣全縣,在危害動物未明前,通報就可獲3000元補助,願意配合架設相機監測石虎出沒,3個月內若拍攝到石虎,可獲得1萬元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