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廢止中火兩機組許可證遭環署更正 台電:市府違反空污法
2020/02/19 13:31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針對台中市府去年底廢止中火2號及3號機組許可證,環保署今年2月15日發文台中市環保局更正裁罰,並要求文到5日內更正。台電指出,中市府環保局違法裁罰中火300萬元、600萬元、900萬元及廢止2號及3號機二部機組許可證,台電已於去年12月提出訴願,但考量訴願需要較久的時間,為了顧及全民夏季用電,台電除提出訴願外,也函請環保署釋疑。
台灣電力公司副總經理兼發言人徐造華表示,台中電廠於夏季原本僅規劃停止一部機組運轉,台中2號與3號機組遭撤照不能發電,等同夏季將因此再減少一部機組運轉,雖然不致於造成缺電,但會影響電力調度的彈性,因此台電致函環保署協助釐清,是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環保署在檢視之後,確認台中市政府違反空污法,去函提醒環保局,應更正裁罰。
雖然台中市府違法處分,台電仍未改變在穩定供電前提下,持續增氣減煤及環保改善,於空污季力行環保調度,降載減排。中火近5年已減用500萬公噸生煤,今年中火用煤量仍會以原許可量減4成,朝年用煤量1260萬噸目標邁進。減排成效方面,中火去年排放預計較101年減少近一半,未來環保改善工程完成、新燃氣機組陸續上線,排放可望再減少64%至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