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要求「地方回饋金」法制化 中油:機制複雜盡力推動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中油公司對於地方的回饋金遲遲未法制化,立委邱志偉數度要求中油應比照台電「電協金」模式,儘速訂出明確回饋機制,中油強調,由於業務橫跨「油」與「氣」,回饋機制較複雜,未來會盡力推動。
邱志偉多次要求中油地方回饋金法制化,比照「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或台電「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執行要點」,日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考察「北高雄地區經濟建設」,國營會副主委吳豐盛等人赴中油永安液化天然氣廠,邱志偉再次重申回饋金法制化的必要性。
邱志偉說,前年「電業法」修法時,立委即力促要將電廠回饋機制法制化,最後第65條也明文規定:任何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依生產電力的一定比例,設置電力開發協助金,簡稱「電協金」。
去年經濟部能源局公布「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規範所有裝置容量超過20MW的發電及輸配電裝置,將依排碳係數及外部影響程度,提撥一定比例的電協金,總額7成直接撥給地方政府,3成專案發放,所有新設的發電設施、或是過去沒有與地方談好回饋協議的電廠都將適用新制。
邱志偉表示,中油永安廠儲槽擴建計畫為國家重要能源發展計畫,攸關我國民生、工業、國防和國家安全等重大戰略,務必全力如期、如質完工啟用,惟為維繫地方關係、彌補民眾因鄰避設施引發不滿,只要家住油廠設施一定範圍內,理應能領取回饋金,因此有必要予以法制化。
中油表示,有關比照台電公司將回饋金法制化一案,已委由台灣經濟研究院進行可行性評估,由於業務跨及「油」與「氣」,比台電複雜,在環評期間設置回饋金評估作業可能無法完成,且擔心影響環評審查結果。
邱志偉表示,中油回饋金法制化可行性評估案如送進立院審查,他會協助排入審議並大力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