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費欠款297筆、最高6千 頭份2次催繳追罰300元
頭份市公所清點停車費欠繳清單,目前尚有297筆、最高金額達6000元的欠款。(記者鄭名翔攝)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市路邊停車收費實行逾2年,近期清查停車費積欠清單,陸續發送平信通知催繳,但仍有297筆逾期未繳清,公所9月起寄發雙掛號通知並加收50元工本費,若在催繳期限內仍不繳清,公所除將持續追繳停車費及工本費,另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額外開罰300元,籲民眾切勿因小失大。
頭份路邊停車收費以每半小時為單位,收費10元,每小時則為20元,公所近期清點積欠清單寄信催繳,但仍有297筆至今未繳清,其中一組車號更累計高達6000多元的欠款。
公所指出,9月起陸續寄出第2次雙掛號催繳,倘若民眾仍未於催繳期限內繳納完畢,除了將持續被追償積欠停車費及50元工本費外,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元。
公所表示,停車費應於停車日隔天14日內繳清,期限內皆可持紙本繳費單據至公所、收費業者服務據點(頭份市信東路217號)、全台4大超商臨櫃繳費,另民眾也可至頭份市路邊停車費查詢系統(http://tfpark.futek.com.tw/)了解半年內是否有未繳費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