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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掉落物品9/16起收費 每車道清理半小時3000元起跳

車輛載運物品行駛國道途中掉落,清理時間逾30分鐘,9月16日起將要向車主收費,清理時間達30分鐘以上,每車道每30分鐘收取3000元。(翻攝資料照)

車輛載運物品行駛國道途中掉落,清理時間逾30分鐘,9月16日起將要向車主收費,清理時間達30分鐘以上,每車道每30分鐘收取3000元。(翻攝資料照)

2019/08/31 10:42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車輛載運物品行駛國道途中掉落,清理時間逾30分鐘,9月16日起將要向車主收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交管組長卓明君表示,處理散落物時間未滿30分鐘不收費,但清理時間達30分鐘以上,每車道每30分鐘收取3000元;時間起迄計算方面,將由行控中心接獲通報可開始清理,計算至清理完畢恢復通行為止。

行駛國道途中,若前車突然有物品掉落,不僅嚴重危及後方車輛安全,清理時更易發生二次事故,根據高公局統計,國道散落物每年發生逾4萬件,其中以輪胎皮最多,其次是金屬類承載物品,塑膠類承載物品居第3位;甚至有許多離譜的物品出現在國道上,像是鋼琴、冰箱、神像、棺材、貓狗等,甚至還出現過梅花鹿在國道上趴趴走遭撞。

高公局表示,載運物品散落於車道或路肩時,汽車駕駛人應於物品後方50公尺至100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並即時清除;無法即時清除時,應通知管理機關協助處理。

高公局指出,今年8月28日晚間10點1分,國道3號南下378.6K發生大量肉品、動物內臟散落內側車道事件,一度影響兩車道以上,直到隔日上午5點17分才全數清掃完畢。本散落物案件影響主線通行長達7小時16分,嚴重影響用路人權益與安全;此事件未來若要收費,預估車主將支付約6萬元散落物清理費用。

另外,像是去年10月13日中午12點40分,國3北上土城出口匝道,也有發生砂石車散落泥土,占用3車道造成後方回堵12公里情況,相關人員至下午3點31分才排除,處理時間達2小時51分,但因為每車道每滿30分鐘都要收3000元,該案未來可收散落物處理費後,估要支付4萬5000元。

由於散落物會造成交通壅塞、二次事故等社會成本,散落物佔用國道時間越久,所造成的社會成本越高。高公局表示,考量部分散落物未能查知由何車輛掉落,及輕微事件收費及催繳作業不符合行政作業績效等因素,高公局將只針對處理散落物時間超過30分鐘者,每車道每30分鐘收取3000元。若以現行每年逾4萬件國道散落物,當中有10%處理超過30分鐘來看,最少有4000件可向民眾收費,全部以最低收費金額3000元計算,每年可收取逾1200萬元散落物處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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