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員尤振仲1大過2小過被廢照 普悠瑪事故懲處31人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針對去年普悠瑪新馬事故,交通部長林佳龍上任後要求重啟事故責任調查,並加重及擴大行政懲處,新增督導主管及第一線人員共11人納入懲處、1人加重懲處,包含前電務處長黃運傑、陳三旗、前綜合調度所所長黃士弦,七堵機務段司機員陳立訓、出事列車司機員尤振仲,及台北機務段工務員、技術助理有6人,其中尤振仲記1大過2小過,並廢止其鐵路列車駕駛執照。相關懲處交通部、台鐵局已分別核定,普悠瑪事故總計31人受行政懲處。
普悠瑪事故發生後,交通部與台鐵局於去年12月28日分別召開考績會、考成會,對20名相關人員進行懲處後;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年上任後,又再啟動事故責任調查進行行政懲處,部分原已受懲處人員,依據責任疏失加重處分,並擴大處分11名台鐵人員。該案今年4月16日正式報行政院,行政院無異議後,交通部與台鐵局又再召開考績會、考成會後核定懲處名單。
目前交通部與台鐵局針對普悠瑪事故相關疏失共懲處31人,行政調查加重懲處方面,包含前局長范植谷記1大過2小過、周永暉記2小過、鹿潔身記1大過1小過;運務處長記張錦松記申誡2次等。
新增懲處方面,台鐵局表示,黃運傑擔任處長期間,建置ATP遠端監視系統,但無法發揮預期安全防護功能,有業務督導不周疏失記2小過;陳三旗擔任處長期間,未能有效改善ATP遠端監視系統,長期存在非必要告警訊號過多情況,缺乏有效列管追蹤機制,記申誡2次;前調度總所所長黃士弦記申誡1次。
司機員陳立訓列車行駛期間主風泵異常停機,事後動力交接簿卻未填報記申誡2次。司機員尤振仲因隔離ATP後未依ATP管理要點因應、進入新馬彎道未依規定減速導致列車翻覆重大事故、主風泵故障未即時處理等緣由,記1大過2小過,並廢止其鐵路列車駕駛執照。台北機務段工務員等6人,因未及時判斷故障加以排除異常,僅建議重置復位,未找出故障原因,分別記申誡1到2次。
目前行政懲處已告一段落,刑事方面,檢調已起訴司機員尤振仲、台鐵局副總工程司柳燦煌、綜合調度總所所長吳榮欽。